報關貨物要求 1. 寄件人在交寄快件時應使用英文或法文逐項詳細、準確、如實地填寫;填寫時須使用打字機或圓珠筆,以使運單各聯字跡清晰可辨;
2. 收、寄件人名地址應詳細準確,且應盡可能提供電話號碼,以便在快件出現問題時能及時聯系;收件人地址僅為郵政信箱號碼的快件一律不予收寄;本公司對快件地址錯誤或不說所造成的投遞延誤不承擔責任;
3. 快件內不得夾寄現金,危險品等國家法律及相關規定所列的禁寄物品以及承運人禁止作為快件交運的物品;對寄件人違反禁、限寄所規定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4. 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相關規定,當快件的體積重量大于實際重量時,快件的運費標準將按照其以及重量予以收取。具體計算公式為:長X寬X高/5000=體積重量
5. 為保證快件順利通關,請在相應欄目內用英文詳細、如實向海關申報快件內件(包括文件資料)的品名、件數、重量、申報價值及原產國等項目,同時任何物品類快件(文件除外)都應隨附以英文填寫的商業發票一式三份(最少必須一份),否則將可能導致通關延誤;
6. 對地址有誤、不詳或夾寄禁寄物品的快件,在退回時由寄件人承擔退件運輸費用;如寄件人不需退回,則相關快件將就地銷毀;某些國家,會有產生銷毀費用。
7. 補償標準
(1)所有渠道只對整票或整件貨物丟失可以賠償.所有貨物,延誤,損壞,以及部分少貨,貨物被泡濕一律不予賠償。
(2)貨物上網后整票丟失:按貨物申報價值賠償,每票最高賠償不超過100美金,和退回運費。
(3)貨物上網后整件丟失:按丟失貨物單件申報價值賠償,每票最高賠償不超過100美金,和退回單件運費。
(4)如貨物在未交至UPS,DHL,FEDED,EMS等前被丟失,我司是按貨物申報價值賠償,文件最高賠償20美金。